博取款占迅秒到账关于做好2019、2020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14:20 浏览量: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现组织开展2019级和2020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评审基本原则为:对2020级硕士生的考核以学习成绩为主,其他业绩为辅;对2019级硕士生重点考核科研业绩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博取款占迅秒到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奖助学金动态调整的具体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仲裁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组长:丁占英
成员:张嘉宁、元文学、柳丽芬、张凤祥、李彤、詹卫伸、张金涛、周漫红、付成龙、范秋雨、杨杰(学生);
秘书:各学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
各学院(分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成员不少于7人,应包括研究生导师代表、相关管理人员和硕士生代表。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细则,负责本单位奖助学金动态调整的评审组织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公平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各位参评硕士生享有平等的权益,各位评委老师人人平等,并独立、客观地给出评审意见;
(二)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利便利;
(三)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师生关系、亲属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四)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五)学院(分院)制定的评审细则应体现学科特点,综合考虑研究生科研能力、科研业绩、学习成绩、论文进展和德育表现等,部分指标可适当量化。评审细则需报送校区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评审。
三、评审办法
(一)2019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办法
1.奖助学金升档
(1)基本条件
在读研究生;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认真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2)申报要求
本着学生自愿原则;不得越级申报;申报人需提交科研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各学院(分院)规定的接收材料截止日期止(已在2020年奖助学金动态调整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3)评审办法
校区根据学校统一标准测算并划拨升档名额;考虑到第二学年研究生的学业特点,学院(分院)应重点考核申报学生的科研业绩及学位论文进展,并组织答辩评审,参加答辩的学生数不得少于升档名额的120%,评审专家组(不得少于7人)以现场投票的方式确定升档名单,并报送校区评小组审核、公示。
2.奖助学金降档
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奖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奖助学金的处理。
(1)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停发该研究生的奖助学金;
(2)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学院(部)查证属实的,其奖助学金按降档处理;
(3)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研究生的奖助学金。
(二)2020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办法
1.奖助学金升档
(1)基本条件
在读研究生;已完成硕士一年级各学院(分院)规定课程(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的学习,所学课程成绩均在及格(或合格)以上;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认真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2)申报要求
本着学生自愿原则;不得越级申报;申报人需提交科研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3)评审办法
校区根据学校统一标准测算并划拨升档名额;考虑到第一学年研究生学习的特点,学院(分院)应按照“学习成绩为主,其他业绩为辅,必修课为主,选修课为辅”的原则制定评审细则,学习成绩在综合考评中所占的比重不得低于80%,评审细则由学院(部)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小组共同议定并公示。
学院(分院)按照评审细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初评并按得分进行排序;如需进行答辩评审,评审专家组不得少于7人,参加答辩的学生数不得少于升档名额的120%;升档名单需报送校区评审工作组审核、公示。
2.奖助学金降档
以一级学科(或学科群)为单位,对学科内所有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课程成绩进行统计分析排序,具体方法由各学院(分院)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小组制定。
(1)一等降二等:凡享受一等奖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学科全部同类型硕士生(学术型硕士和应用型硕士分别排序)的后30%,则将其奖助学金由一等降为二等;
(2)二等降三等:凡享受二等奖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学科全部学生的后10%,则将其奖助学金由二等降为三等。
此外,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助学金的处理。
(1)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2)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学部(院)查证属实的,其助学金按降档处理;
(3)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三)奖助学金升降档执行
1.奖助学金升档
(1)二等升一等:自本学年起(9月份开始),助学金由650元/月调整为800元/月,学业奖学金由8000元/年调整为10000元/年;
(2)三等升二等:自本学年起(9月份开始),助学金由5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增加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
2.奖助学金降档
(1)一等降二等:自本学年11月起,助学金由8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学业奖学金由10000元/年调整为8000元/年;
(2)二等降三等:自本学年11月起,助学金由650元/月调整为500元/月,不再发放学业奖学金。
四、异议处理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分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分院)动态调整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校区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小组提请仲裁。
五、日程安排
1. 9月27日至10月13日,各学院(分院)成立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小组,修订本单位评审细则;面向本单位全体研究生公布奖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通知、评审办法、评审细则、名额分配等相关消息,同时组织研究生申报;10月13日前向校区动态调整评审小组报送工作小组名单,评审细则,答辩评审时间、地点等(以上内容电子版请发送至jylfighting@,工作小组名单和评审细则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G01二楼办事大厅2号窗口)。
2. 10月21日前,各学院(分院)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向本单位全体师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 10月22日,各学院(分院)提交以下材料:升、降档名单(见附件3模板)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份;升档人员申报表各一份;2020级学生成绩排名(附排名方法说明)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份。
4. 10月25日至28日:博取款占迅秒到账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小组审核推荐名单。
5. 10月29日:校区公示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的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名单并补发奖助学金。
六、附则
1.获得奖助学金等级提升的研究生应继续努力学习,协助导师做好科学研究工作。每学期末导师可根据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申请停发或减发表现较差的研究生的奖助学金。
2.本方案由博取款占迅秒到账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欢迎广大师生全程监督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过程,也欢迎咨询相关政策。联系人:金艳玲,咨询电话:0427-2631985,邮箱:jylfighting@。
博取款占迅秒到账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组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